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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处发现核心证据 检察官的慧眼这样炼成
厦门网 2019-04-28 09:14

  思明区检察院多次走访洋酒协会,咨询洋酒鉴定专家,了解假酒案中的专业知识。

  自2011年起,思明区检察院集中办理全市归属基层检察院管辖的涉及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着眼于服务大局,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强化法律监督,严惩知识产权犯罪,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为厦门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保驾护航。

  文/图 本报记者 江海苹 通讯员 廖榆良 蔡银铃

  经  验1

  严格审查全案证据

  “当前司法实务中,普遍存在犯罪涉案金额难以查清、有关数额的证据难以取得的情形,往往会造成对犯罪分子的纵容。检察机关通过严格审查全案证据,引导公安机关进行针对性补充侦查,有力打击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思明区检察院知识产权犯罪检察部门负责人王珏介绍道。

  逐条分析登记本手工记录信息  最终确定涉案金额

  在一起假洋酒类案件中,承办人多次走访专家反复审查证据,最终将涉案金额从原先的30余万元追加认定到300余万元,使犯罪分子受到应有惩处。

  2016年以来,被告人汪某以厦门市某酒业有限公司的名义先后进口了40余桶低档白兰地洋酒,并雇请被告人叶某、章某等人将低档洋酒原料勾兑后,装进回收的高档洋酒瓶,假冒“马爹利名仕”“马爹利蓝带”“轩尼诗VSOP”“人头马VSOP”等多个品牌洋酒销往KTV、夜场。随后,案件移送思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能否准确认定本案的涉案金额是打击此类犯罪的关键。于是,承办人多次走访洋酒协会、咨询洋酒鉴定专家,了解本案中涉及的专业知识。在审查证据过程中,原本被忽视的一本登记本,引起了承办人的注意。承办人及时调整办案方向,对登记本上两百余条手工记录信息反复逐条分析,从中总结本案规律,并进一步讯问被告人,最终将涉案金额从原先的30余万元追加认定到300余万元。

  2018年9月,思明区检察院将该案移送起诉。近日,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汪某、叶某、章某等人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分别被判一年六个月至四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经  验2

  不止步于“就案办案”

  在网络游戏侵权案件办理中,思明区检察院在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同时,并没有止步于“就案办案”,而是积极帮助企业挽回损失、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得到了被侵权单位的高度肯定,案件办理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不但详细查案还释法说理  使被告自愿认罪认罚

  在一起网络游戏侵权案件中,思明区检察院详细排查关键证人证据,劝导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赔偿经济损失170万元,有效地维护了被害方的合法著作权。

  2016年1月开始,被告人李某伙同他人未经“完美世界”网络游戏著作权人完美世界(北京)软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许可,向他人租用服务器后,非法运营“久游完美”网络游戏,通过向游戏玩家出售游戏币、游戏装备的方式,非法经营额累计人民币800多万元。

  被告人李某等人私设网游服务器侵犯被害单位正版游戏著作权牟取非法利益历时长、涉案金额大,而且定期更换服务器出租方、使用难以追查来源的“第四方”支付方式收取非法经营款等,隐蔽的犯罪手段使得案件侦查难以突破。

  为准确定罪、严厉打击犯罪,思明区检察院积极引导侦查机关开展调查取证,详细梳理银行账户,排查关键证人,及时取证、固定定案证据。同时,展开对被告人的释法说理教育工作。最终,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并积极赔偿被害单位经济损失170万元,取得被害单位的谅解。

  经  验3

  实行专业化办案模式

  “近年来,思明区检察院抽调骨干组成知识产权犯罪检察部,打造专业化办案团队,实行专业化办案模式,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强化对案件的监督和指导,取得不少成效。”王珏介绍说,该院办理的案件,曾连续四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从被扣押电脑中发现大量书证  打掉一条白酒造假链

  在一起假茅台案件中,承办人从被扣押电脑中找到相关外包装合同资料,随后公安机关远赴深圳当场查获各种酒标、合同及外包装设计图,最终打掉整条造假链。

  从2011年下半年开始,被告人钱某利用注册的厦门某酒业有限公司,雇佣刘某、杨某等人帮忙将从贵州购入的低价白酒装入贴有“茅台”“贵州茅台”等名贵白酒标签的空瓶中进行销售。最终,钱某等人被公安机关查获,该案移送思明区检察院审查逮捕。

  在审查过程中,承办人发现在扣押的电脑中有大量书证,除了大量销售凭证外,还有不少该酒业公司委托其他公司生产“茅台酒”外包装的委托书、合同等。凭借职业敏感性,承办人察觉这些设计公司有可能涉嫌犯罪,但凭这些合同还不足以形成证据链。

  于是承办人一方面及时讯问钱某等人,取得有效信息,同时对比银行资金往来、委托合同等材料。最终,在对钱某等人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外,思明区检察院还进行立案监督,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

  在接到通知后,公安机关及时展开侦查,远赴深圳调查涉案的两家生产外包装的公司,当场查获各种酒标、合同及外包装设计图。最终,钱某等人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法院判刑,而帮忙设计、生产外包装的两家企业及相关责任人也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立案并得到相应的刑罚。

  检务速递

  着力提升检察建议成效

  本报讯 (记者 江海苹 通讯员 施凤菁  计衡)近年来,厦门市思明区检察院在检察建议工作上下功夫。2018年,该院共发出15份检察建议,接收建议单位采纳率、整改率均达100%。

  据悉,该院探索检察建议案件化办理,承办人通过实地走访、座谈论证、专家咨询等形式,找准问题要点,总结共性规律,做到检察建议案件化办理;并延伸监督触角,推动检察职能与社会综合治理相融合,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此外,还定期向区人大报送检察建议,并将检察建议同步抄告上级主管部门,化柔性建议为刚性监督力量,做好检察建议的跟踪落实。

  强化案件精细化管理

  本报讯 (记者 江海苹 通讯员 黄永泉)近年来,厦门市思明区检察院强化案件精细化管理,稳抓办案规范化建设。

  该院通过建立业务部门书面季度报告制度,以图表、数据等形式反映部门各项工作情况,细化员额检察官办案情况,实现对案件情况的全面把控;建立案件流程监控与统计监督、案件评查、文书公开“三结合”案件监督机制,制定《案件质量评查表》,细化4大类219项标准。2018年以来,共监控案件634件次,发出口头通知476件次,组织案件专项评查5次245件。

  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本报讯 (记者 江海苹 通讯员 廖榆良)日前,厦门市思明区检察院再次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系全市检察机关唯一获此殊荣的检察院。

  近年来,思明区检察院紧紧围绕检察主责主业,大力做好检务宣传工作。树立“互联网+”思维,重视新媒体形势下的宣传工作,打造“两微一端一网站”的宣传矩阵平台;集合全院35周岁以下青年干警组成新媒体创作团队,强化宣传队伍建设;综合运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介,传播检察好声音、传递检察正能量,打造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据地”和“桥头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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