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幸福思明 > 正文
跟着法院干警 前往现场“看执行”
厦门网 2019-06-21 10:57

  

▲区人大代表参与到本次执行公众开放日活动中。

  ▲唐颂古玩城内张贴的法院公告。

  ▲思明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拒执罪案件。

  文/本报记者 谭心怡

  通讯员 思法宣

  图/本报记者 林铭鸿

  为惩戒失信,弘扬诚信,促进解决执行难,昨日,思明区人民法院举办了执行公众开放日活动。

  上午8点,区人大代表、媒体记者走进法院,紧随法院干警前往三处现场,通过亲眼见证清退唐颂古玩城地块执行行动、旁听拒执罪庭审、了解到庭拘留案件、参与执行工作座谈会,切实感受法院执行攻坚“力度不减、人员不减、标准不减”的决心和信心。

  现场1

  地块被占无法经营管理  起诉维权获判决支持

  如今位于斗西路209号的唐颂古玩城在早些年,还只是一间包括装配车间、金工车间、仓库、搭盖房屋等在内,面积1万余平方米的大厂房。2008年9月16日,陈某金向顺承公司租下该地块(包括配电室及传达室),租赁期限自2008年11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止,并缴纳了租赁期间保证金60万元。

  2009年10月30日,顺承公司将出租人的一切权利和义务转由海翼公司承接。

  在承租期间,涉案地块上旧厂房、仓库等均由陈某金作为法人代表的唐颂公司改建成由5栋主体建筑楼群组成的唐颂古玩城,并开始招租引入商户。

  租赁合同到期后,海翼公司要求唐颂公司将案涉地块腾空并归还给海翼公司。

  接到通知后,唐颂公司仍继续占有使用该地块,不仅消极配合,还继续向商户收取管理费,并谎称已和海翼公司协商好,煽动商户继续违法占用场地。2017年6月,海翼公司起诉唐颂公司、陈某金,要求清空、交付地块,并支付占用费。

  案件经过一审、二审,最终法院判决海翼公司胜诉,且唐颂公司应支付占用费(自2017年11月1日起计算至房屋实际返还之日止)。2018年10月,思明法院向唐颂古玩城及陈某金下达执行通知书。

  法官发出执行通知书  已有30家商铺搬离

  “陈某金,你现在人在哪里?”思明法院执行法官身处唐颂古玩城嘉庚楼三楼办公室内,正与被执行人陈某金——厦门唐颂古玩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进行电话沟通。

  上午八点半,法院干警们兵分几路对唐颂古玩城嘉庚楼3层办公室、嘉庚楼一楼配电室及监控室、唐颂古玩城入口右侧的传达室一楼进行清退。并对古玩城入口右侧的物业办公室中属于唐颂公司的物品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由其接管整个古玩城物业的管业权。自去年年底以来,思明法院执行团队分别对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并发布腾房公告。承办法官多次传唤陈某金到庭、责令其腾退案涉房屋并支付房屋占用费。摸排期间,承办法官带队对涉案地块进行多次走访,对建筑物及古玩城内商户经营情况进行逐一调查,每家每户告知限期搬迁并发布风险告知书。

  截至昨天上午,该涉案地块已有近30家商铺搬离,近70家商铺正在搬离。

  现场2

  漠视执行通知隐匿行踪  被执行人获刑一年三个月

  “2015年下半年我在重庆、四川一带从事危险品押运工作,所以没办法回来还钱。”何某在法庭上表示自己对于法律流程尚不明晰,当收到法院的到庭配合执行通知后自己并没有当一回事,以为妹妹帮忙请了律师,剩余的事情也就不用操心了。

  上午9点50分,思明区检察机关起诉何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正式开庭。何某因欠林某491万元且迟未归还,林某将其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林某胜诉。但直至判决生效,何某仍旧没有还钱的意思。2016年9月13日,林某申请强制执行。判决生效后,何某却离开厦门前往省外。2018年6月开始,法院三次向何某寄送传票,并电话通知要求何某本人必须到庭配合执行,但何某始终未返回厦门,因此法院决定对其拘留15日。在法院再次通知其前往法院到庭接受拘留后,何某仍不出现。由于何某没有音信,法院判决也无法继续执行。2018年12月7日,何某在重庆被抓获,庭上如实供述上述事实。法院经审理,判处何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并处以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声音

  ●区人大代表李文珊:社会的公平正义最终是要落实到执行工作上,法院应加大对这方面的宣传。通过今天这样执行开放日的形式,向市民传递着不履约、不诚信的法律后果,真正让社会大众做到“不想赖、不能赖、不敢赖”。

  ●区人大代表马思远:我们已经能够看到,市民对待轻易欠钱赖账的心态发生悄然变化,法院的执行效果也正在初步显现。未来,法院还可以加大创新,借由大数据的通联,更加及时地发现“老赖”的线索、财产的线索,防止财产被转移,进一步提高执行的效率。

厦门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