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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推进企业年报 打造优良营商环境
厦门网 2019-05-08 09:14

    思明区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抓好企业年报工作,保障公平竞争、促进企业诚信自律

  该区连续5年企业年报数保持高位稳步增长,今年应年报商事主体户数比增近三成

  思明区市场监管局在区行政服务中心的企业注册大厅专设宣传台,现场解答年报公示问题。(本报记者  王协云 摄)

  ▲思明区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思明辖区116家财务中介代理机构和财税事务所,召开首场2018年度企业年报工作推进会。

  ▲莲前市场监管所入户动员企业及早年报。

  ▲思明区市场监管局注册科在全市率先开通营商服务平台。

  ▲思明区市场监管局将2017年度未年报企业作为“非正常经营公司”清查的重点对象。

  文/本报记者  陈  泥

  通讯员  林莉莉 

  张   薇

  图/思明区市场监管局 提供

  (除署名外)

  企业年报制度是商事制度改革服务企业的一项重要措施。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抓好企业年报工作,是保障公平竞争、促进企业诚信自律、规范企业信息公示,强化企业信用约束,维护交易安全,提高政府监管效能,扩大社会监督,加强对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正透明、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的关键。

  “年报公示是企业的法定义务,企业对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企业年报公示率是市场活跃度的重要指标之一。市场依法按时公示年报,是积累良好社会信用的有效途径,也是建立信用社会的基础。”思明区市场监管局局长李加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2014年以来,思明区连续5年企业年报数保持高位稳步增长,今年全区应年报商事主体户数共139559户,其中企业为87446户,与去年同比增长了近三成。

  在面对辖区登记企业基数大、存在一定数量“失联户”等问题的情况下,为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思明区市场监管局践行“在年报中监管,在监管中年报”的理念,采取专设窗口、专人辅导、住所核查、数据比对等多种催报、督报措施,有效运用“加减法”实现“加分子”“减分母”,使企业年报告知率达到最大化,全力推进2018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

  铺开宣传攻势  提升年报知晓率

  思明区作为我市经济户口之最,是年报攻坚战的“主战场”。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全面铺开宣传攻势,提高市场主体履行年报公示义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早在今年2月,思明区市场监管局就牵头组织思明辖区116家财务中介代理机构和财税事务所,召开首场2018年度企业年报工作推进会。会上,李加明局长针对企业年报的重要性进行动员讲话,同时对冒用他人身份虚假登记的严重后果进行了警示。

  针对部分企业对年报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存在“拖、等、观望”的现象,区局机关业务科室、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每日安排专人进行电话催报,对辖区内15万户市场主体进行三轮以上电话提醒,发出十多万条短信催报,持续追踪年报进度;在区行政服务中心的企业注册大厅、税务服务厅等场所用大屏幕滚动播放年报宣传片,并在企业注册大厅专设宣传台,现场解答年报公示问题;同时,区局在微信预约服务平台上也加载了“温馨提示”,提醒办事企业预约后办理前先公示年度报告。

  借助营商服务平台  精准助力辖区经济

  2017年10月,思明区市场监管局在全市率先开通了营商服务平台,助力辖区各街道招商引资工作。在这块招商引资新阵地上,区市场监管局通过开通各街道招商引资企业专用预约服务账户,为街道招商引资企业提供办理各类登记审批业务的“绿色通道”,并安排专人跟踪办理相关业务,为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为辖区重点招商引资项目顺利落地生根和成长壮大保驾护航。据了解,该平台自开办以来,已跟踪服务了802个重点项目。

  借助营商服务平台,区市场监管局也积极对接各街道财经办,以年报宣传和催报工作为导向,进一步聚焦提高服务效能,精准服务地方经济;将年报工作与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相结合,在辖区进行摸底排查,通过筛查“非正常经营户”,使真正的纳税户能在思明这片投资热土生长。

  区局一方面根据对2017年度未公示年报企业逐户排查掌握的情况,对每家企业进行归类处理:通过上门走访能找到的,现场指导补报;现场查无但能发现联系线索的,继续追踪挖掘信息;属于虚假住所、经营场所的,打上标注并进行调查处理;现场查无且并未能发现联系线索的,列为“失联企业”,纳入异常经营名录。另一方面,主动与招商中心、财务公司和大型连锁企业对接,组织建立年报交流微信群,积极为企业年报填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答疑解惑。发动街道社区人员、招商引资工作人员、市场开办单位、商场管理单位、城市义工等发放年报指导手册,上门提供指导,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年报工作。

  推动注销便利  降低企业退出成本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减少企业退出市场的成本,思明区市场监管局将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化与年报工作相结合,坚持年报工作开展到哪里,窗口调整跟进到哪里,随时调整并优化窗口设置及办理程序。在今年年报期间,区局首推“联络人备案与企业注销”专门窗口,运用“加减法”有效推动年报工作:通过“加分子”,提速企业联络人备案业务,推动企业尽快年报,正向提升年报率;通过“减分母”,确保办理注销的企业尽快完成注销程序。有效减少应年报企业基数,反向拉高年报率。

  “原本办理联络人备案及注销业务的企业,只能预约‘综合业务’号,现在都可以直接预约该窗口进行办理。”区局注册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一快速通道的开通,极大提升了企业的年报率,同时也有利于减少思明辖区应年报企业的基数分母,缓解年报期出现联络人备案急剧增多的紧张情况。”

  据悉,截至目前,该窗口日均叫号量为110件,已为1617家企业办结注销,将今年全区应年报企业的基数降低了1.8个百分点。

  实施信用约束  营造良好经营氛围

  对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抓手。思明区市场监管局将企业年报与完善信用约束机制、“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相结合,积极推动政府相关部门共享协作平台的建设,认真执行“双向告知”、数据比对机制。

  按照省局要求,思明区局一方面定期对未年报企业进行约谈,对无法联系的企业,由各市场监管所进行发起地址核查,地址核查不到的企业,将其直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另一方面,做好年报后续处理工作,对被依法载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商事主体,根据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牵头成立联合检查小组,对随机抽取的1231家企业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力争将经营异常的企业,约谈一批、核查一批、清理一批,在辖区营造公正透明的营商氛围。

  据了解,自2014年年报工作开展以来,思明辖区已有85564次条因未按时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记录,其中,共14065户市场主体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三年而被剔除名称。

  今年以来,思明区局已对349家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进行了严格约谈,要求被约谈企业完成新一年度年报后,方给予移出异常名录。

  曝光

  未年报企业

  名单被公示

  “目前尚有一些企业还未真正认识到及时年报的重要性,有的甚至逾期年报,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思明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提醒说,这些企业要想移出异常名录,往往要花费比准时提交年报数十倍的时间和人力。

  据悉,2017年度未自主年报企业名单已在“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www.xiamencredit.gov.cn)进行公示,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名单中企业依法履行公示义务。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为法定自主年报时间,各类商事主体应及时尽早履行主体责任,否则将面临信用惩戒。

  行动

  清查非正常经营公司

  500多家企业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思明区市场监管局将年报催报工作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紧密结合,将2017年度未年报企业作为“非正常经营公司”清查的重点对象,通过实施部门协作,提高未年报企业的违法成本,实行“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约束机制。

  思明区市场监管局一方面主动寻求区政府财经办协助,将2017年度未年报企业与经济普查办、税务所比对,看经济普查情况,看税务缴纳情况,从而为判断企业是否为“空壳公司”提供参考。

  另一方面,对接街道综治办、派出所,共同召开辖区主要物业负责人座谈会,明确由物业公司协查未年报企业地址是否存在,是否有实际经营,是否有缴纳物业水电费等;与派出所建立行刑衔接联动机制;与区税务局建立协查机制,今年以来已推送2533家去年未年报且通过电话无法联系的企业,请税务局协助核查,并从中取得402家企业的准确联系方式,指导其尽快完成年报或注销程序。

  在部门联合统一检查中,思明区市场监管局及时将经营异常企业依法载入异常名录,并将企业经营异常情况通报相关部门;对正常经营但未履行年报义务的企业进行约谈,并督促其提交会计师事务所核审的年度报告,补办年报公示手续。据悉,今年以来,思明区市场监管局共核查出500多家企业确实无法联系,均已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整治虚假登记

  撤销虚假登记16起

  锁定23名代理人

  在年报发动工作中,市场监管部门也发现不少联系不到企业的情况,其中部分与虚假登记有关。对提供冒用他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伪造他人尤其是伪造股东签名骗取登记的行为,思明区市场监管局均对委托代理人进行了严格调查,对其签字进行司法鉴定,一经核实为虚假材料的,立即撤销此次登记,并依法予以立案处罚。同时,相关委托代理人也被列入中介人员黑名单,限制其一年内不得办理所有业务,情节严重的依法移送公安部门调查,涉及刑事犯罪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对注册中采用虚假地址登记的,有证据证明经营地与注册地不一致的,区局经实地核查属实后,也均按提交虚假材料注册登记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将企业载入经营异常名录。

  据悉,目前,思明区市场监管局已撤销虚假登记16起,并首批锁定23名委托代理人,列入中介人员黑名单,并在企业服务大厅滚动播放警示。

  >>案例 

  2018年,思明区市场监管局通过群众举报,调查发现厦门某财税顾问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邱某华及其员工通过非法手段获得多张他人身份证,并用这些人作为股东,伪造这些人的签字骗取登记,设立多家公司,给身份证当事人带来非常恶劣的影响。区市场监管局在调查核实后,撤销了这些公司的登记,同时对该公司处以罚款18万元。后续案件移送厦门市公安局,目前邱某华与其多名员工已被批准逮捕,等着被法院判刑。

  2018年9月,思明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线索突击检查了一家登记代办公司,在现场抽屉里搜出多家公司的营业执照、公章、财务专用章及其开出的大量发票。经过综合分析,初步判断很可能是冒用他人身份证、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公司登记且有虚开发票,涉嫌刑事违法犯罪,目前已移送公安部门调查。

  提醒

  逾期未年报

  后果很严重

  未按规定履行年报公示义务,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企业要申请移出的,市场监管部门将对其补报的年报100%进行核查。且申请时须提交专业机构出具的年报专项审计报告,并将产生以下不良后果:

  一、异常记录将伴随企业“终生”。即使恢复移出了经营异常名录,记录也不会消除。

  二、政府部门实施信用联合惩戒。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申请办理各类登记备案事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资质审核以及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事项中,都将受到限制或被禁入。

  三、经营活动受到限制。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金融机构可能因此而不受理其银行开设账户、借款等业务。

  四、信用污点会导致交易相对方拒绝合作。

  五、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满三年的,将被剔除名称,且不得恢复。

  六、企业负责人任职将受到限制。对企业负有个人责任的负责人相关信息将纳入信用监管体系,任职资格相关事项受到限制,三年内不得担任其他商事主体的高级管理人员。

  七、银行账户被冻结。

  八、申请驰名商标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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