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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次九大司法举措护航世遗发展
厦门网 2019-07-09 09:59

执行法官向当事人释法析理。

执行法官在岛上张贴案件开庭公告。

  一城如花半倚石,万点青山拥海来。今天是鼓浪屿申遗成功两周年,自鼓浪屿申遗成功后,厦门市政府对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也再度升级,用“升级版”法规为遗产保护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今天,《厦门经济特区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正式施行。为切实保障鼓浪屿这颗璀璨的“世遗明珠”,思明区人民法院研究出台《关于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司法服务保障的若干措施》,为加强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司法保障。这也是全国法院系统首次针对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出台具体措施。

  【强化职能】

  出台具体举措保护世遗 为全国法院系统首次

思明法院鼓浪屿法庭的法官们正在召开会议。

  《厦门经济特区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今天起正式施行。据介绍,为响应市委市政府保护世界文化遗产的号召,推动鼓浪屿文化遗产保护再上新台阶,配合《条例》施行工作,思明区法院同步正式施行《关于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司法服务保障的若干措施》。据了解,这是全国法院系统首次针对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出台具体措施。

  该保障措施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鼓浪屿申遗成功做出的重要批示、重要文章等关于文化遗产保护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精神,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条例》内容,立足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延伸司法服务职能等九个方面,推出具体落实措施,为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提供全方位、高质量司法保障,创造更好的司法服务环境。

  思明区法院鼓浪屿法庭庭长阎彤介绍说,确保涉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案件“快立、快审、快执”,同时,为便利鼓浪屿本岛居民,思明区法院对鼓浪屿法庭受案范围依法调整,从而强化了鼓浪屿法庭作为鼓浪屿驻地法庭的司法职能。“在保留原本家事纠纷,宣告失踪、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案件的基础上,鼓浪屿法庭还将新增受理鼓浪屿本岛的侵权纠纷、不动产纠纷、合同纠纷和遗产继承纠纷。”

  同时,思明区法院还将成立行政非诉审查、组建执行巡回办案团队,专门处理因保护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而产生的油烟污染、房间违建、破坏风貌等案件。“针对在文化遗产保护区内从事油烟扰民、占道经营、随意倾倒垃圾等影响市容环境和公共秩序的行为,我们将加强与鼓浪屿管委会以及相关行政部门的对接,从而更好地保护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据阎彤介绍,鼓浪屿法庭还将探索建立法庭与管委会、街道、社区的联调机制,提前、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力争纠纷不出岛。

  【专案专办】

  推行“三个优先”工作法 高效解决涉申遗案件

  早在鼓浪屿启动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之时,思明区法院就从大局出发,立足审判执行职能,依法审理、执行申遗过程中,因涉及申遗要素的风貌建筑而引发的公房租赁、侨房腾退、物权确认等纠纷案件,推动申遗工作有序进行。

  鸡山路1-1号房屋作为鼓浪屿申遗的53个核心要素之一,该幢房产的附属楼已被列入拆迁范围。因承租该附楼的租户赖某(化名)拒不搬离,严重影响申遗工作进展,该房产的业主厦门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遂将租户赖某诉至思明法院,并申请先予执行。

  在案件执行期间,经办法官多次利用业余时间到鼓浪屿实地查看涉案房屋情况,并就涉案房屋是否符合先予执行条件进行调研。同时,为保障租户合法权益,经办法官还多次组织调解,全面倾听被告的诉求和意见。在综合案情及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思明区法院指导相关部门与租户协商,最终促成双方和解。调解书生效后,赖某如期搬离讼争房屋,有力地保障了申遗工作的进程。

  思明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黄明辉表示,考虑到申遗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申遗过程中,思明区法院群策群力,确定“三个优先”工作法,即优先部署、优先送达、优先排期,在程序上确保涉申遗执行案件快速高效解决。

  林语堂故居(廖家祖宅)是鼓浪屿重要的历史风貌建筑和文化遗产,被列入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核心要素。1999年,廖某(化名)等人依法取得该房产的继承权。不过当时房屋却被他人霸占居住。2006年,廖某等人就退还房屋使用权事宜提起诉讼并胜诉,并将该房产出售给周某,但霸占居住的用户依然拒不腾房搬迁。后周某依法提起诉讼,要求将该房屋交付使用。由于该案背景较为复杂,案情也比较特殊,且当时处在鼓浪屿申遗关键时期,思明法院先后召开多场专题协调会,针对案件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可能遇到的突发状况,多次与相关部门、被执行人等进行沟通协调,充分了解关联各方利益诉求,最终顺利收回该房屋,为后续修缮、改造和保护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聚焦民生】

  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 重点整治居民关注问题

被思明法院强制腾退处理后的林语堂故居。

思明法院鼓浪屿法庭外设计了法制宣传墙画。

  民生业态是一座城市的温度。鼓浪屿申遗过程中,一直强调恢复鼓浪屿的社区功能,还利于鼓浪屿居民。鼓浪屿申遗成功后,厦门市持续推进鼓浪屿整治提升工作,针对违章建筑、违规户外广告、油烟烧烤等居民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而此次出台的《条例》更是专设“共享与保障”章节,明确对本地居民合法权益的保护,凸显对社区发展的关注。

  思明区法院以司法为民为统领,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公正高效审理和执行整治提升过程中涉及市容秩序、公共安全等居民反映强烈的案件。针对市民比较关注的“重点历史风貌建筑内经营产生油烟污染”等案件,思明区法院在案件审查阶段,就餐饮项目的油烟排放情况进行现场勘查,充分听取被执行人的申辩意见,依法裁定是否准予强制执行。

  “我们以送达执行裁定为契机,主动约谈被执行人,做好释法答疑工作,促使其认识到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并现场主动履行。”思明法院行政庭法官简振环表示,法院在裁定由城管局组织实施关闭餐饮项目后,也会敦促其制定实施时间表,做好社会风险评估,保障拆除程序的合法性。如今,经过法院和相关部门的努力,造成油烟污染的相关餐饮项目已经关闭。

  【完善服务】

  妥善审结涉侨案件 规范家庭旅馆经营

  众所周知,鼓浪屿作为中国最早的公共租界之一,吸引众多华侨在这里建房,仅1920年至1930年,岛上由归国华侨组织建造的住宅、庄园、别墅就达1200余栋,大批南洋华侨在此居住、生活,投资、建设。光阴荏苒,这些老洋房的主人及其后代,有的在鼓浪屿定居生活,有的举家搬迁到外地,由此引发公房租赁、侨房腾退、物权确认等系列纠纷案件。

  这些案件案情复杂,涉及人员众多,且与居民切身利益相关。比如,鼓浪屿重点历史风貌建筑“海天堂构”的涉外继承案件,根据初步统计,案件当事人可能有200多人,大部分居住在菲律宾、香港等地,查证难度极大。为有效保护各方合法权益,思明区法院推出“三个必须”工作法,即必须庭前调解、必须庭前调查、必须庭前固定基本事实,确保充分保障各方权益。2015年至今,思明区法院共审结涉鼓浪屿侨民案件近百起,调撤率超过60%,不仅有效保护了居民的合法权益,也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申遗成功后,鼓浪屿有了“文化社区”+“文化景区”的双重定位。思明区法院努力延伸司法服务,打响鼓浪屿“无诉景区”品牌,推动社会保障、旅游发展与文化传承的互相促进。

  此前,鼓浪屿家庭旅馆行业存在无证运营或证件不齐全,安全卫生无人监管、对历史风貌建筑过度装修等乱象,批评鼓浪屿家庭旅馆行业的声音更是屡见不鲜——破坏建筑、游客拥挤、秩序混乱;电力紧张,供水水压不足;甚至有居民反应因游客过多而“买不到面包、馒头”。为促进鼓浪屿家庭旅馆行业发展,保护鼓浪屿居民合法权益,思明区法院先后向鼓浪屿家庭旅馆协会65家会员发出7条司法建议、开展3场座谈,帮助家庭旅馆发现并整改问题,实现规范运营,从而更好地促进辖区内旅游发展、文化保护和民生改善的良性互动。

  【声音】

  延伸司法职能 提供优质服务

  ●思明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新平: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是新时代建设文化强国、推动文明交流互鉴的宝贵资源,司法护航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聚焦鼓浪屿文化遗产保护,立足法院工作实际,主动延伸司法职能,以更优服务积极回应鼓浪屿辖区居民司法关切,以更大作为、更实举措主动顺应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大局。

  【九大举措内容详解】

  1、依法调整受案范围,强化鼓浪屿法庭司法职能。在保留原受案范围基础上,鼓浪屿法庭新增受理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1.被告住所地或侵权行为地在鼓浪屿岛的侵权纠纷;2.不动产所在地位于鼓浪屿岛的物权纠纷;3.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在鼓浪屿岛的合同纠纷(主要包括房屋买卖、租赁、赠与、旅店服务等);4.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为鼓浪屿岛的遗产继承纠纷。

  2、成立行政非诉审查、执行巡回办案团队,专门处理因保护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而产生的行政非诉审查案件,以及负责相关行政案件的强制执行工作。

  3、组建执行巡回办案团队,加大对涉鼓浪屿房屋、土地的腾退力度。

  4、强化立案、审判、执行协调,建立“立、审、执”绿色通道,确保涉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案件“快立、快审、快执”。

  5、深化府院良性互动,建立与鼓浪屿管委会等相关部门的工作联席会机制,信息互通、资源共享。针对在遗产区内从事油烟扰民、占道经营、随意倾倒垃圾等影响市容环境和公共秩序的行为,主动与城管、卫生、食监、环保等部门对接,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服务,助力行政机关在规范执法的基础上提高执法效率。

  6、强化多元解纷,探索建立法庭与鼓浪屿管委会、街道、社区的联调机制,提前、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力争纠纷不出岛。

  7、加强对涉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的预测、分析和研究,针对《厦门经济特区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实施后的法律问题,及时开展实务调研。及时总结审判经验,注重推广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成功经验、做法,为行政机关处置“类案”提供可借鉴的样本。

  8、深入参与综治普法工作,充分发挥鼓浪屿法庭及“鼓浪屿公民司法体验基地”普法作用,传播司法正能量,提升群众法治意识。

  9、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法院“两微一网”新媒体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例和好经验、好做法,扩大宣传影响力,为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本版文/本报记者 谭心怡 通讯员 思法宣 本版图/本报记者 林铭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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