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幸福思明 > 正文
执法有力度 城市添靓度
厦门网 2021-12-01 15:55

  快递店占用人行道堆放物品,执法人员测量占道面积后,依法对其进行处罚。(思明区城管局 供图)

  文/ 本报记者 许晓婷

  通讯员 李 颖

  对违反规定的市容乱象,整治的力度和尺度,直接影响治理成效。新一轮文明创建工作启动以来,针对乱倒污水、快递店占道经营以及市民乱扔烟头等热点问题,思明区城管局严格执法,通过法治化手段,推动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取得实效,为文明创建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不断提高城市综合管理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努力形成城市综合管理法治化新格局”——今年5月1日起,《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综合管理条例》正式施行,为促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法律依据。

  在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实践过程中,思明区善于思考、勤于创新、敢于突破,将法治这一“尖兵利器”,融入新时代城市管理和新一轮文明创建中,推进城市管理制度创新、模式创新,提升文明创建新高度,为建设幸福思明注入强劲动能。

  镜头1

  乱倒污水占道经营  店家一律吃罚单

  只因不愿多走几步,店家随地倾倒污水,路过的行人摇头掩鼻。一到收寄旺季,快递店门口物品堆积成山,行人不得不绕道而行……这样的乱象随着严厉整治得到缓解。近期,思明区城管局针对商家乱倾倒污水、占道经营等市容乱象,持续挥出“重拳”。

  力度有多大?从罚单就可以看出。东浦路、文屏路、凤屿路、湖滨东路、民族路……仅10天时间,思明城管各属地中队就开出各类市容方面的行政处罚决定书500余份——无论是背街小巷,还是主次干道,只要违反规定,店家一律要吃罚单。除乱倒污水,快递店占道经营行为,同样受到思明城管的严厉处罚。日前,屿后北里一快递点足足占用45平方米的公共道路堆放快递,思明城管筼筜中队针对其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22500元的重罚。

  执法动真格、见真章,取得的成效也是实实在在的。“以前觉得倒盆水不是多大的事,久而久之就养成了坏习惯。执法人员说得对,每个人都倒一盆污水,整条路臭气熏天。大家都遵守规定,环境才会好,客人才愿意来!”老钟在鼓浪屿龙头路卖沙茶面,他告诉记者,因为一时偷懒,自己也收过一次罚单,但以后不会再犯。“现在提倡讲文明,贪图一时之便被处罚,丢钱还丢面子,真是划不来!”

  “不仅是乱象得到治理,更重要的是,店家的守法意识不断增强,更自觉遵守市容管理各项规定。”思明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也是他们加大执法处罚力度的目的。

  [小城说法]

  “对于在卫生责任区,包括沿街店面等地方乱倒污水的,依据《厦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我们可以依法对店家进行查处,拒不改正的,可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思明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那些乱倾倒污水的行为人,他们会依据《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公共卫生工作的决定》,责令其清理污物,并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同样,占道经营处罚依据也很明晰——《厦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早有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城镇地区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设摊经营、兜售物品,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对于重点区域内的违法者,我们会根据《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就会按照占用面积每平方米五百元的标准进行罚款;拒不缴交罚款的,会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该负责人介绍说。

  店家在门口乱倒污水,除了依法处罚,执法人员还现场督促其清扫干净。(思明区城管局 供图)

  镜头2

  随地乱扔烟头 市民被处罚并曝光

  文明创建,人人参与。一个小烟头,不仅破坏市容,给环卫清洁带来困扰,也损害了文明风气。为此,思明城管在市容整治中,专门针对乱扔烟头现象进行纠治。

  除了宣传劝导,“曝光+处罚”,是一大利器。市民袁某在第四市场路边乱扔烟头,鹭江中队现场责令其改正,并予以处罚;市民郭某在思明南路1-118号乱扔烟蒂,中华中队处以当场缴交罚款……连日来,思明城管各中队开出多份罚单,而这些因乱扔烟头被处罚的案例,也陆续在“厦门思明城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曝光。

  “文明环境需要大家共同维护,那些不守规则的,就要采用严厉手段!”“烟头随地乱扔,就如同马路疮疤,实在难看,希望通过处罚,能够纠正这种不文明行为!”……市民群众纷纷转发曝光的推文,对城管部门的严厉整治表示支持。养成文明习惯,已在思明居民中形成共识。

  “处罚+曝光,能让更多居民了解我们开展市容整治的力度和决心,自觉抵制不文明行为。同时,也能加强居民之间互相监督,营造共治共管共享的良好氛围,让‘文明’二字蔚然成风。”思明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说道。

  [小城说法]

  很多人会问,扔个烟头,也算违法?没错,相关法规早有详细规定和具体罚则。 “针对乱扔烟头、垃圾的行为,适用不同的法规。”思明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针对乱扔烟头、垃圾的行为,执法人员可依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责令当事人当场清理、采取补救措施、处以5元、10元或50元不等的罚款。

  此外,如果是店家卫生责任区范围内有烟头、垃圾的,执法人员会按“门前三包”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亮点】

  智慧监管在线巡查

  城市管理精细高效

  镜头靠近,放大、再放大——几家店面门口占道摆放物品的不文明行为,就这样被远程清晰曝光在执法人员面前。

  上周,思明城管视频监控组人员通过远程监控视频发现,潘宅路36号周边存在“门前三包”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执法人员立即将问题反馈给莲前中队。接到通知后,莲前中队快速响应,当天一早便前往现场,对潘宅路周边占道店面开具整改通知书。当天下午,莲前中队队员再次前往同一路段,发现仍有部分店家没有任何整改动作。

  见状,执法人员当场开具《行政执法通知书》,对相关店家进行立案处罚。同时,队员还对潘宅路沿街乱张贴、乱堆杂、非机动车乱停放等问题进行纠正,要求沿街商铺清扫门前路面。

  远程盯着这些不文明行为的“团队”到底是谁?原来,思明城管在组建文明创建工作专班时,专门设立了视频监控组。每天,该组人员都会通过智慧城管平台进行在线巡查,问题易发的农贸市场周边、校园周边、背街小巷等路段,都是视频巡查的重点。

  “一旦发现问题,视频监控组立即固定证据,通知属地城管中队前往现场制止纠正,并针对具体情况,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思明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该局智慧城管平台已接入相关部门推送的数万路公共视频录像系统,达到精细化、全覆盖。视频监控组成立以来,该局依托视频巡查,已发现市容问题37起,责令整改32起,处罚5起。

  “通过视频监控发现问题,不仅可以有效避免经营者与城管部门之间‘躲猫猫’,起到长效监督作用。同时,视频监控还能及时固定证据,为执法人员后续处罚提供依据,真正促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助力文明创建取得突破性成效。”该负责人补充道。

厦门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