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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明区最新通告!
厦门网 2024-04-23 15:31

 

思明区安委办

思明区消安委办

关于“拆窗破网”专项行动的通告


2021年6月25日河南商丘震兴武馆发生火灾致18人遇难,2023年6月21日宁夏银川富洋烧烤店发生火灾致31人遇难,2024年1月24日江西新余渝水临街店铺发生火灾致39人遇难,这些事故都暴露出因违规设置障碍物导致生命通道不畅、不通、不合规的问题。为深刻吸取相关火灾事故教训,坚决整治各类场所门窗违规设置影响防火、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等突出问题,我区决定开展为期2年的“拆窗破网”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开展消防隐患自查

各类场所立刻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巡查,严禁在门窗设置影响人员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二、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各类场所发现火灾隐患的,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生产经营租住场所的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应坚决拆除。


三、做好火灾预防工作

各类场所组织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落实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开展消防演练。员工应当知晓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逃生和自救。


四、规范开设应急逃生窗

 

建筑物外墙、门窗或阳台必须设置防盗窗(网)时,应设置从内部可快速开启的应急逃生窗。逃生窗净高度不应小于1.0米、净宽度不应小于0.8米,距室内地面高度不大于1.2米



根据《福建省消防条例》相关规定,建筑物外墙装修装饰、建筑屋面使用和设置广告牌、防盗等设施,影响防火、逃生和灭火救援的,由消防救援机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责令改正,并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生命安全无小事。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全区各类场所请尽快对设置的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网)、广告牌等障碍物进行拆改,同时也鼓励广大居民规范安装逃生窗,杜绝侥幸心理,确保“生命通道”畅通无阻。



思明区安委办

思明区消安委办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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